广西基本实现动态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目标
新华网广西频道4月5日电(记者王立芳)有18637户城镇“零就业家庭”的广西,通过健全再就业援助制度,目前已有99.74%、共18588户“零就业家庭”实现每户至少1人就业,基本实现了动态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的目标。
城镇“零就业家庭”,指的是广西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居民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但因为就业困难无一人就业,或者一年内家庭成员从事有收入的劳动活动时间合计不足3个月(含3个月)的就业困难家庭。
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广西2006年开始全面启动促进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2007年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以健全再就业援助制度,帮助城镇“零就业家庭”稳定就业。
为实现“零的突破”,广西各级劳动部门通过入户调查、分类指导、政策帮扶和跟踪服务等措施,部分市、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四级实现了就业信息资源共享,并开展了“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援助活动,确保城镇在法定劳动年龄、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实现稳定就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