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暂停销售15种违法广告药品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大对药品广告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对严重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的6个品种向社会各界发布消费警示,对15个品种采取了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撤销了37个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有效遏制了违法药品广告的泛滥势头。
一是加强对媒体药品广告的监测。从2007年11月15~16日,对省内三家报纸、省电视台9个频道、省电台3个频率、西安电视台7个频道、西安市电台2个频率等重点媒体进行了48小时监测,共监测药品广告3286条次。根据突击监测结果,结合该局日常监测情况,对蛹虫草菌粉胶囊、众友冠心丸、脑心安胶囊、景天清肺胶囊、复方海蛇胶囊等15个违法发布广告的品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在全省范围内暂停销售。
二是召集省内重点媒体负责人会议。要求媒体在2007年11月30日前坚决禁止和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如继续发布的,该局将发布违法药品广告警示,对相关药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把发布违法药品广告的药品生产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予以公示。
三是撤销药品广告批准文号。该局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对全国部分报纸药品广告监测情况通报,撤销了陕西摩美得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气血和胶囊、西安亨通光华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神州三号牌甘露聚糖肽口服溶液等13个品种的37个药品广告批准文号。
来源:国家药监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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